《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消除城市排外
作者:龙敏飞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4日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各项便利和逐步享受的权利及便利。持证人的权利包括参加社保、缴公积金、计生服务等,享受的便利包括随迁子女享受中高考资格、办理出入境证件、申领驾照、办生育证、补身份证、婚姻登记等。(12月4日 中新社)
我有很多初高中同学在沿海一些城市打工,因为买不起房子,便也落不了户,一直如候鸟一般生活着,往返于沿海城市与老家。其中一些同学,他们的孩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纪,这些人常与我交流,称自己很犹豫、很彷徨,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一方面,看着政策三年一变,很希望让孩子留在自己的身边上学;另一方面,又害怕万一政策没跟上,或是自己的情况达不到办居住证的要求,孩子无法异地高考,那可能害了孩子一生。
这样的人,显然不是个案,还是极大的一个群体,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流动人口。在这样的境况下,全国性的居住证制度的推出,的确给这群人带来了希望。而如今的征求意见稿,更是明确了持证人的权利,其权利包括参加社保、缴公积金、计生服务等;享受的便利包括随迁子女享中高考资格、办理出入境证件、申领驾照、办生育证、补身份证、婚姻登记等。这无疑是利好消息,给流动人口点燃了星星之火。
希望是有了,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人,才能办理居住证呢?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越小的城市,越容易办理;越大的城市,越难办理。其中在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参加社保的年限”等成为关键词。再审视已经推出居住证的北京上海,其要求之严格,的确难以给人信心。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从缴纳个税的情况来看,个人年薪税前应达12万元以上才能办理居住证;上海的积分制也有较高的要求。这样来看,居住证的办理,的确有点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意味。
仍然给人希望的是,如今这居住证管理办法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希望最终的决策,能顺应民意、吸纳民意,降低居住证的办理门槛,尤其是在大城市与特大城市。毕竟,越大的城市,流动人口越多。对于居住证制度而言,没有最完美的制度设置,因为这背后存在着极大的利益博弈,流动人口的意见未必会胜出;但有最完美的民意,即居住证制度在推出、改进、运行、规范的过程中,能充分尊重各方意见,平衡各方之间的利益需求,寻求最大的公约数。
但不管怎样,明确居住证制度及附加其上的权利与便利,可以让每个公民进行参照,让生活也变得更加明确,与此同时,明确居住证制度几年一修等也可提上议程。毕竟,对于流动人口而言,居住证制度的调整,就是对他们生活的一种改变。明确持证人的权利,就是让他们寻找到一种明确的生活方式,寻找一种确定的生活,让他们的生活不再彷徨。
如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到底行不行?怎样才行?怎样又不行?如果这给个明确话了,流动人口子女在哪上学的问题便也确定了。异地高考如此,其他的各项公共决策亦然。自然,对居住证制度而言,其本身也应多些权利少些便利,因为便利同样是不确定的,不利于流动公民做出确定的选择。“让公民生活少些彷徨”,这应成为居住证修改的原则与动力。(龙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