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管副局长开“甘O”撞伤人 派人送来3000元再无下文(图)
车祸中受伤的刘先生。本报记者党运摄
安宁区城管副局长开“甘O”撞伤男子
派人送来3000元医疗费再无下文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 (首席记者 张鹏翔) 5月5日,市民刘先生骑摩托车和一辆甘O牌照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住院。经交警调查,轿车的驾驶员是安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春生。令刘先生感到寒心的是,事发至今,石春生除了让执法局的工作人员送来了3000元的医疗费,至今未去医院探望伤者,也不支付后续治疗费用。
5月9日上午,记者在解放军第一医院见到了仍在住院治疗的刘先生,他左侧腰部大片青紫,胸部缠上了厚厚的绷带。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腰疼得翻不过身,经检查第四根肋骨疑似骨裂,上半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刘先生称,5月5日下午3时许,他骑摩托车去安宁办事,在由东向西途经北滨河路甘肃农业大学附近路段时,身后一辆轿车突然从机动车道上拐弯,将在自行车道上的他撞倒。事发后他昏迷过去,不知道是谁把他送到了安宁的一家医院,清醒后的他又被送到离自己家较近的解放军第一医院。
据刘先生讲,事发后,安宁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送来了3000元的治疗费,但肇事者石春生从未看望过他。“现在欠费了,可是石春生联系不上。”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家人在5月8日联系到了安宁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竟称有发票了才给钱。
当日,记者从安宁交警大队证实,刘先生是被一辆车号为甘O·31036的黑色轿车撞伤,轿车驾驶人确为石春生,目前交警正在对事故原因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初步调查后认为双方都有责任。记者随后从安宁一家汽修厂见到了车号为甘O·31036的黑色桑塔纳轿车,轿车右侧前方有碰撞的痕迹,损坏较严重。
安宁区城管执法局督查室主任王俊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也是5月9日上午才知道此事,车牌号甘O·31036的黑色桑塔纳轿车是单位的车辆,事发时石春生副局长驾驶车辆陪外地同行进行调研。当日下午5时许,石春生副局长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这是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一切依法处理。
5月11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到刘先生的家属,对方称目前刘先生头晕恶心,浑身疼痛不能下床,但是至今安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石春生没来医院探望,也没再支付治疗费用。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