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察局以督促改推进金昌市重点环境问题解决
12月8日,省环境监察局组织金昌市环境监察支队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召开了重点环境问题督促检查汇报会,听取金昌市关于环保部通报问题、全省环保大检查发现问题,以及省环保厅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针对环保部通报和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的各类环境问题,金昌市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截至目前,金化集团清(雨)污分流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报西北督查中心备案;完成了5万方蒸发池底泥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底泥处置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待省环保厅评审确认后组织实施。金川区环保局对西北督查中心后督察发现的中石油金昌销售公司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企业已全部更换了阻气帽,并恢复正常运行。金昌市环保局对全省环保大检查第五次督查发现的天都化工公司硫酸输送管道项目和亮金混凝土项目环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查处,责令硫酸输送管道项目停止运行,亮金混凝土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对金川公司和河西堡污水厂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要求,金昌市环保局向社会公开了挂牌督办的相关内容和企业整改落实情况,金川公司已完成烟气治理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正在进行评审和技术论证;河西堡污水厂污水收集管网已完成铺设,正在进行闭水实验。金川区和永昌县环保局会同公安、农牧部门及乡镇政府加大了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力度,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强化了禁烧工作制度。
省环境监察局在肯定金昌市环境问题整改实效基础上,也指出了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要求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一是对已经完成整改方案编制的,要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二是继续加强对企业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定期通报和督查,确保环保问题不反弹。三是要严格执法,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应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确保各类环境问题彻底解决。四是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和宣传教育,强化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对禁烧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