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管理条例》立法座谈会在兰召开
6月7日,《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立法座谈会在兰州召开。省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领导,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负责人,《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管理条例》立法课题组全体人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姚念文主持。
会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庆邦介绍了《条例》立法背景及相关设想,立法课题组负责人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桂芝介绍了《条例(草案)》(第一稿)起草及课题进展情况,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王晶介绍了《条例》征求意见情况,省人大立法调研组、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处处长贺国龙介绍了《条例》调研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华对《条例》立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条例》立法要紧紧围绕主体,准确理解范围,明确许可管理要求,解决好《条例》内容精与细、与《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的问题,结合我省省情、地方特色,在法律责任上不突破法律限度,处罚适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条例》成形后要积极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汇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条例》符合立法意图,做好我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监管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士华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予以肯定,提出《条例》适用范围要宽,对小微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定义要科学、准确,要突出甘肃地方特色,要明确政府、监管各方的职责,各司其职,切实把小微食品生产经营者管住、管准、管好。要加快立法进程,年内争取出台。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基在座谈会上强调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条例》立法已迫在眉睫。《条例》题目虽小,事关重大、百姓关注,要充分考虑小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复杂性、特殊性、流动性和综合性,切实将“走下去”调研和“坐上来”讨论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交流看法。《条例》要突出省情、地方特色,把小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准确定位行业业态,在立法上有所创新,争取年内出台。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姚念文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领导讲话精神,体现在《条例》中,反复研讨,加强协调、交流,确保《条例》质量,加快进程,争取年内出台。
与会人员结合多方征求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第一稿)的章节、条款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省局法规监督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