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矿区残联对外出培训、学习残疾人实施补助
17.03.2016 16:24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矿区残联为了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决定对无业残疾人外出培训学习实施补助,补助对象:凡生活能够自理且在就业年龄段的矿区持证残疾人,愿意参加职业培训和学习各种实用技能者;补助要求:经过残联组织报名、推荐到省上或外地参加培训的残疾人,且能够遵守纪律,坚持学习,并取得学习结业证或培训合格证;补助程序:培训者培训前须到矿区残联填写《残疾人外出培训申请表》,由残疾人服务科进行审核;残疾人培训结束后,拿相关票据到残疾人服务科填报《残疾人外出培训补助审批表》;补助范围:除去省上或外地培训机构负担的有关费用,需要残疾人个人负担的(如交通费等)费用,应给予报销,并给予相应补助;由残联组织的外出学习、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审等,由此产生的需要残疾人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同样给予报销和相应补助;补助标准:相关费用实报实销,往返交通费用只限火车硬卧,一次性补助市内交通费50元和途中伙食补助30元~50元,对于残疾程度较重者或盲人可报销一位陪护人员往返的车票,并给予同样补助。此规定于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来源:甘肃矿区残联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17.03.2016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