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确定
10.01.2015 02:29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本报讯】1月8日,2015年度全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签字仪式在省民政厅举行。这标志着省人民医院等18家医院与省民政厅确定的26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合作正式开始实施。
据了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帮助我省城乡贫困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解决医疗困难、方便困难群众患者诊疗而在全省实施的一项惠民利民举措。《意见》自2013年9月颁布实施以来,省民政厅将省人民医院等10家医院确定为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并开展了26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先后共帮助我省1万余名贫困家庭患者解决医疗困难,有效发挥了“托底线”的作用。
今年,省民政厅采取公开透明、自愿申报、平等竞争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将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了省人民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中医院、省二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武警甘肃总队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市一院、市三院、省三院、兰州中医脑病康复医院、兰州普瑞眼科医院、兰州市康馨乳腺病医院、兰州瑞京糖尿病医院、天水三院共18家医院,使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了更多的渠道,也让困难群
众在医院选择上有了更大的空间,为更加有效地发挥医疗救助作用,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困难提供了方便。
定点医院一览表
●省人民医院
●兰大一院
●兰大二院
●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省中医院
●省二院
●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
●武警甘肃总队医院
●省肿瘤医院
●省妇幼保健院
●市一院
●市三院
●省三院
●兰州中医脑病康复医院
●兰州普瑞眼科医院
●兰州市康馨乳腺病医院
●兰州瑞京糖尿病医院
●天水三院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10.01.2015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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