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消费者何某于去年5月1日在某家具市场促销活动时,以3800元的价格订购了一组某品牌的书柜,并交纳订金500元,该品牌商家承诺,待货到后再付清余款3300元。直到今年5月1日,消费者仍未收到书柜,多次与商家联系无果后投诉。
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到家具市场承办方,得知该品牌商家在搞完促销活动后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执法人员辗转联系到了商家负责人,经调解,商家最终退还消费者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