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通过审定---实现从“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转变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及司法实践,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11月25日该《意见》讨论通过,随后该《意见》将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施行。
《意见》指出,坚持情、理、法相统一,以人为本、全面保护的柔性司法理念。准确把握家事审判的情感色彩和人文特点,在审判中彰显人文关怀,把解开心结作为家事案件审判的关键和核心,将“案结、事了、人睦”作为家事审判的最终目标,实现从“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的转变,用最适合家事案件的审判方式、审判程序、审判环境、审判效果来处理家事纠,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统一。
建立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齐抓共管的社会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法院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检察机关、妇联、共青团、基层群众组织以及社会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引领、社会协同的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格局。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优势力量,发挥整体功能,开出对症良方,形成共同解决家事纠纷的合力,促成矛盾化解。
建设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专门化家事审判场所,让当事人感受到家事案件区别于其他民事案件所具有的柔性司法特质。采取温馨舒适而又不失庄重的布置方式,营造宽容、理性、温和的交流环境,促进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改善,引领社会和谐风尚,探索建设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室、家事审判调解室、心理疏导室、情感回忆室、家庭教室、家风家训文化长廊、情感释放室等,同时跟进家暴庇护场所、儿童心理分析设施建设,以感化心灵,舒缓情绪,消除矛盾。
据介绍,家事案件存在高度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应当贯彻调解优先的审判制度,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诉讼的全过程,着力加强诉讼前、立案中,送达前、开庭中,判决前、执行中“三前三中六环节”的调解力度,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避免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探索建立适应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程序和评查标准。转变片面强调追求结案率,将家事案件等同于一般民商事案件的观念,特别在审限方面要区别对待。探索将家事案件从普通民商事案件中分离出来,构建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弹性审判程序,放宽审限。探索设置家事案件单独评查机制,从考核标准上为家事案件的科学妥善处理提供合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