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审计局五项措施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近年来,灵台县审计局以“人争先进,事争一流,业务求精,执法求严,工作求实,方法求新,质量求高”为工作要求,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审计工作实效。
建立督办联系人制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活动,对审计发现的所有需要整改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党政“一把手”牵头分解落实任务,实行督办责任制,并将督办联系人名单、整改问题行事历、月报表、整改台账、整改情况报县纪检、组织和审计部门。对所有问题的整改均限定时间,倒排工期,确保不折不扣整改销号。所有整改事项、整改效果与督办联系人工作职责、平时考核挂钩,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销号,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
建立回访反馈制度:实行审计回访制,各审计组对每个审计项目都开展审计回访,明确跟踪督查职责,做到后续整改时间、要求、标准“三落实”。实行定期反馈制,对整改进度、整改效果、整改档案资料等进行考核,定期反馈。对每个整改项目都建立回访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将回访台账作为审计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回访工作纳入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指标,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扩大审计影响、提高审计质量。
完善审计监督制度体系:严肃审计执法责任制和审计组长负责制,对审计走过场、在审计方案和审计范围内应检查而未检查、应发现而未发现、应上报而未上报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后续跟踪整改中发现新问题而隐瞒不报的严肃问责。建立整改结果限期报告制度,对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坏的交由纪检、组织等部门督办,限期解决。
建立审计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加大综合分析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至目前,上报审计情况6份,审计要情11份,专题报告6期,提出被审计单位改进工作的建议30余条,促使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制度刚性约束力,切实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加大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严肃问责,根据问题轻重、责任大小对审计对象提出教育提醒、函询诫勉、移送处理等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目前,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13份,诫勉谈话5人次。通过问责,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底线”更加清晰,有效警示督促各级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真正落实整改,切实担当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履行经济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供稿:灵台县审计局 杨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