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审计厅:截至今年6月底 已整改落实问题金额271.69亿元
原标题:截至今年6月底 已整改落实问题金额271.69亿元
处理相关责任人46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
中国甘肃网7月3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李杨 实习生 曹燕)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依法下达审计决定作出处理,并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2015年6月底,已整改落实问题金额271.69亿元。市县党委、政府及司法、纪检、组织等部门共处理相关责任人46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免职、降级、辞退22人,通报批评及诫勉谈话等339人。
处理相关责任人469人 其中15人被追刑责
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审计厅突出政策执行和资金绩效,重点加强和着力揭示反映了五个方面的情况:包括着力维护政令畅通,全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着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深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的审计监督,促进经济运行提质增效;着力监督检查民生资金和重点项目,促进及时防范风险、堵塞漏洞;着力推动审计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审计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及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有关单位严肃问责。截至2015年6月底,已整改落实问题金额271.69亿元,其中上缴财政17.09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6.80亿元,调账处理46.97亿元,增收节支1.16亿元,及时拨付和清理往来资金等189.38亿元。市县党委、政府及司法、纪检、组织等部门共处理相关责任人46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免职、降级、辞退22人,通报批评及诫勉谈话等339人。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后,退回2197.26万元挤占挪用资金,取消214户保障对象资格,清退43套保障性住房。
省级“三公”经费支出3.13亿元 减少27.2%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和有关决议,依法组织收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省财政贴息31亿元撬动银行贷款667亿元,筹资7亿元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创业引导基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3亿元,用于科技创新驱动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省级预算专项由2013年的557项压减到227项,财政中期规划、政府性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等改革措施有序推进。健全财政监管机制,督促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省级“三公”经费支出3.13亿元,较上年压减1.17亿元,减少27.2%;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全部公开财政预决算,104个省级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
要求对账销号 限时反馈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7月1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并就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对账销号、举一反三抓好整改,限时反馈情况,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全覆盖审计监督。审计厅按照相关要求,坚持边审计、边规范,边整改、边提高,会同监察厅致函市州政府主要领导,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向省直有关部门分解整改任务清单,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整改纳入重点督查事项,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厅向被审计单位依法做出处理处罚决定的同时,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下一步将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促进强化和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审计推进完善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其中,在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中发现的917个问题中,市州、县区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进行积极整改,已有601个问题得到处理和纠正,占65.54%;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限长、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涉及行政体制改革、难以在短期内整改落实的316个问题,正在加快整改。审计厅将在跟踪审计中持续跟进、对账销号,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