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审判一起骗取国家公益性岗位补贴案

18.06.2016  05:36

    据新华社电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骗取国家公益性岗位补贴案终审宣判,劳动就业局干部王全金与另外8人合谋,骗取国家公益性岗位补贴款计20余万元,法院认定9名被告人构成贪污罪,对其中3人判处有期徒刑,另6人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0年12月,王全金担任本溪市南芬区劳动就业局科员期间,负责公益性岗位审批工作。2007年7月,当地居民王某在明知其本人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且不能上岗的情况下,要求南芬区劳动就业局临时工作人员赵丹请托王全金帮助办理公益性岗位。后王全金指使负责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违规帮助王某办理公益性岗位,致使王某于2008年骗取国家公益性岗位补贴款数千元。2008年2月和2009年3月至5月间,又有5人如法炮制,在明知自身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情况下,找到赵丹及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陈亚丽,请托王全金帮助办理公益性岗位。王全金一一答应,最终这5人如愿拿到了国家公益性岗位补贴款。

    法院认为,王全金、陈亚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实施骗取国家公益性岗位补贴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赵丹及王某等6位居民与王全金、陈亚丽勾结,骗取国家公益性岗位补贴款的行为,系共同犯罪,均已构成贪污罪。为此,判处王全金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陈亚丽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赵丹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等6人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