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潘峰带队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16.06.2017  18:12

 

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6月14日至15日,由副校长潘峰带队,国有资产管理处、学校督导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武装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涉及14个学院和重点实验室,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电器使用安全、废弃物收集处理等项目,重点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化学药品采购管理使用,以及消防安全等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组边检查边听取汇报,并随机抽查有关规章制度和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潘峰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他要求武装保卫处对个别学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认真总结,逐步完善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多部门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通过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学院的思想认识,落实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了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及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努力为师生提供安全、稳定的实验教学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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