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区”荣誉称号
9月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安宁区获2013至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区”荣誉称号,并接受表彰。这是继2009年获得该项荣誉以来,安宁区第二次获此殊荣,并连续8年保留“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安宁区委、区政府围绕“一心四区”工作思路,坚持不懈抓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在工作中,注重谋划,创新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不断加大对平安建设的支持保障力度,保证了平安建设顺利开展;健全完善平安创建责任体系,组织开展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创新出台《安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预警清单实施办法》,4年来,共问责处理10家单位25人。
同时,安宁区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规范表达渠道,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牢固。在街、居建立统一规范的“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探索形成了“六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布设综治e通专网75条,配备手持终端553部,实现了综治信息网络的全面贯通和应用;以平安宣传为引领,深入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全区18家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荣誉称号;培育发展平安志愿者队伍1215名,平安“细胞”不断扩大,创建成果不断提升。
针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安宁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逐个破解难题,特别是2016年,针对高校周边环境问题,投入458万元经费,采取“五同五有”工作法,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4年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76件,化解率99.7%;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95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9778起;组建骑警队伍,建立了多警联动巡逻机制,配备专业巡逻警力267名,警车15辆,实现了对社会治安的有效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