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保障油气管道安全

11.07.2014  10:53

  国务院安委办10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城镇地面开挖、地下穿管和地下暗挖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等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刻吸取大连市金州新区“6·30”管道原油泄漏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工作。

  管道企业要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责任,加强管道的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前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查询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油气等地下管道资料,保证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向政府城镇地下施工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施工作业申请,并在开工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企业。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地下管道安全保护措施,并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地下管道的施工现场实行旁站式监理,发现存在地下管道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

  政府城镇地下施工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施工作业申请后,要确定施工方案、管道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新华社记者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