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31.12.2014 16:06
本文来源: 建设厅
甘建工〔2014〕542号 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兰州市轨道交通参建施工、监理、监测、评估单位: 2014年11月4日15时许,正在施工的兰渝铁路兰州桃树坪隧道2号斜井发生坍塌事故,有9人被埋,遇难人员至今仍未全部挖出。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隧道施工坍塌等重大建设项目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委办2014年11月6日下午在兰渝铁路兰州桃树坪隧道“11·4”坍塌事故现场会的安排部署,要求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隧道施工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组成检查组,从11月12日开始,对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隧道工程施工的三个标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对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的两个标段也进行了检查。 为保证检查工作有序进行,检查前制定了《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研究了检查内容,周密准备了有关资料,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检查中采取查阅资料、询问、深入施工现场等方式进行了检查,每个现场检查完毕后,均在现场进行了反馈。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先后对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16工区(矿山法隧道施工及站台施工)、15工区(矿山法隧道施工)、14工区(站台施工)、5工区(盾构法隧道施工及站台施工)、2工区(站台施工及风井地下连续墙施工)进行了检查。 对采用矿山法进行隧道开挖的TJⅢ-15和TJⅢ-16工区,设计图纸及设计交底中未明确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及TJⅢ-16工区竖井锁扣位置有城市供水管线,对地铁竖井及隧道施工存在潜在风险的两个问题,给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下发《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 份。对其他56项问题和隐患,检查结束当天以《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隧道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清单》形式发给有关单位。对上述问题和隐患要求相关单位在12月1日前整改完毕。 二、总体评价 通过今年省、市两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多次的检查、督促和住建部检查和指导,兰州轨道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逐步走向正规。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及其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制定了《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质量行为抽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编制印发了《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补充配备了专业监管人员,建立推广实时远程视频监控,设立公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公开发布“安全生产红黑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加强了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兰州市轨道交通各参建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强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应急救援、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逐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存在问题和隐患在逐步减少,半年来轨道交通施工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勘察设计方面 采用矿山法进行隧道开挖的TJⅢ-15和TJⅢ-16工区,设计图纸及设计交底中未明确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 (二)监理方面 未提供监理人员的聘用手续,部分监理人员不到位;对检查数据及巡视信息分析反馈不完善;监理规划、细则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未根据工程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定期安全质量检查无考评结果,对重大风险源控制措施不到位;监理工程师回复单项目经理签名不一致;施工前条件验收勘察单位未签字。 (三)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专职安全员配备人数少于规定人数;首件、条件验收归档资料不齐全;管线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到具体部位且缺少逐层交底;基坑内人员上下通道,不符合安全要求;车站基坑内土方开挖放坡坡度不符合安全要求;基坑支护、钢支撑架设不及时;现场模板支架已搭设,但专项方案尚未审批;模板支撑个别部位未使用U型顶托;抓斗钢丝绳卡数量不符合要求,履带吊副钩钢丝绳卡方向不正确,龙门吊吊钩大钩保险失效;汽车吊标识型号和资料型号不符;安全隐患通知书缺少整改记录;无竖井上下井登记记录;区间正线配电箱处未配置灭火器;临电方案编制内容不完善;个别乙炔瓶未设回火阀;个别分配电箱无锁或虽有但未锁;个别分配电箱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过细,出线未接PE线;未填写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 具体问题详见附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兰州市轨道交通参建各方要积极主动按照轨道交通建设特点,采用互查互检、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深入开展以隧道掘进、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轨道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检查、分析、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并认真实施。尤其是要立足于检查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同时,对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临电伤害和中小型机械伤害等安全隐患加大监督力度。还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区域地下管线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 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施工企业要保证培训资金、人员、时间、效果到位,切实减少从业人员的“三违”行为,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这次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整改的具体时限要求,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将在整改时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未认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项目将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五、复查情况 经兰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复查,兰州市城乡建设局确认,有关单位均已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整改。 附表: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隧道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清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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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14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