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院坚持“三个注重”提升审查起诉工作质效

15.07.2014  19:00

      今年以来,宁县院坚持以提高公诉办案质量为中心强化指控犯罪,确保刑事案件质量、严防冤错案件发生,坚持“三个注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审查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注重提高提审讯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过去审查起诉阶段提审讯问有的走过场,效果不佳,流程不规范的情况,该院注重两点,一是要求承办人及时阅卷,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讯问过程中专门针对疑点进行提审讯问,突出讯问的重点和难点。二是在讯问过程中,除告知其权利义务外,听取犯罪嫌疑人对案件性质和证据的看法,确定以前的供述是否属实,是否遭受刑讯逼供,是否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自己量刑的看法等问题,提高提审讯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注重完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方式。该院要求承办人在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列举证据的过程中,采用归纳分组的方式,按照先客观后主观的顺序制作,将多个具有同一证明作用的证据进行归纳提炼,严格按照全国统一应用软件系统制作审查报告,注重审查报告制作过程中,细化量刑建议,便于出庭支持公诉,也利于法律监督。
      三是注重实行统筹安排合理分配的办案原则。该院改革创新,打造亮点工作,建立审查案件分类办理机制,发挥“术业有专攻”的办案模式,在办理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在实施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前提下,因案设岗,因案择人,通过指定检察官对一类或几类案件进行审查,整合办案资源,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的最大功效,实现人力资源与案件质量的最佳结合,充分发挥“专业分工、熟练办案、流程提速”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