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民政局精心为民办实事践行群众路线

17.07.2014  10:50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宁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为民办实事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清理规范和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发放低保资金,切实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提标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82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34元,并严格实行差额发放;城市“三无”人员保障金按新标准全额发放;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193元,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为:一类205元、二类160元、三类84元、四类58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年2800元增加到331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年2600元增加到3110元。目前,4月份城市低保资金已按新标准发放到户,1至3月份提标补差资金补发到位。第二季度农村低保、五保资金按新标准及时发放,补发1-3月份提标补差资金。(宁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于亚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