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12月10日上午,学校在干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吴德刚同志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召开的全省高校学习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校党委书记宋秉武,校长、党委副书记梁亚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鹏,校党委委员及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宋秉武书记主持。
会上,宋书记传达了全省高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座谈会精神,重点传达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德刚的讲话精神。吴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实施意见》的发布是历史的选择、实践的选择、改革的选择。他从四个方面对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二是要全面系统准确理解文件的内容;三是要在全面理解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党委与行政的关系,党委会、党代会、校长办公会、职代会的关系,岗位与职务、权利与责任的关系;四是要牢牢把握责任和使命,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家、教育家。
宋书记在中心组会议上还结合他在省上座谈会的发言,谈了对《实施意见》的认识。一是在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二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个完整的制度设计,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是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在实践中,应注重在职责履行上各有侧重;三是学校党委应在把握好学校办学方向,把学校办出特色;注重构建工作机制并确保其运转;营造培育浓厚的大学文化;倡导重在人才培养、重在学术创新的价值追求;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尽力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等七个方面多着力。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全文。
赵鹏副书记传达了省委组织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内容,就开好2014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问题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学校各中层党组织要专门安排时间集体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二是学校各中层党组织要按照校党委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扎实有效地开好民主生活会。
最后,宋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对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加深理解,自觉地贯彻执行并维护这一领导体制。同时,宋书记还对开好各级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好“双联”考核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