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严防中毒事故

17.03.2015  10:29

16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对外通报,当前,正值学校春季开学伊始,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甘肃省食药监局近日发出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提出,要靠实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强化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全省食药监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学校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和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业整顿。

通知强调,要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以中小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为重点,对辖区学校食堂、营养餐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集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营养餐供餐单位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情况等,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隐患和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严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要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规定,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购进使用散装醋、散装酱油和散装食用油;全面推行餐用具物理消毒,杜绝化学消毒;积极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