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预通知》(甘教厅〔2020〕14 号)要求,学校决定调整开学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迟我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至 3月1日以后,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延迟开学期间,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学院要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与支持。
三、延迟开学后,所有教学工作全部顺延。延迟开学期间,鼓励学院利用信息化资源和平台,面向学生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等活动。
四、延迟开学期间,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律不准学生提前外出实习,原计划假期外出实习的学院通知学生,取消假期外出实习的安排并通知学生及时退票,等候学校通知。各学院积极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对接工作,保障疫情过后学生实习的顺利进行。
五、各学院要根据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延迟开学情况下课程教学安排。对延迟开学方案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要做到任课教师与学生无遗漏对接,对学生进行课业辅导或进行线上答疑解惑。
附件: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预通知
兰州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0年1月31日
附件: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37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延迟全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至3月1日以后,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未通知前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学。
二、延迟开学期间,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学校要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与支持。
三、延迟开学期间,各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补习活动。鼓励学校利用信息化资源和平台,面向学生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等活动。鼓励各地各校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辅导服务。
四、延迟开学期间,各学校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继续做好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同时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建立档案。近期到过武汉等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要确保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五、延迟开学期间,各学校要全面完善防控预案,制定周密的开学方案,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隔离和留观条件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学校全体师生,并加强督导监管。省教育厅将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各地、各学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甘肃省教育厅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