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 党内监督条例》
11月14日上午,科技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体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治国理政方略,指引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依法、依规、依纪办事。
学习会上,吴大国局长以“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条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题,通过报纸、新媒体网络方式,引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逐字逐句进行解读。条例共分8章、47条,分为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这4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形成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列了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
吴局长强调,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县委、机关工委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一系列措施,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纪,做到对党忠诚,对党老实;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司法纪律,强化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恪守职业道德,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金塔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