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纠纷

26.11.2015  19:26
   

近日,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皋兰路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毛女士投诉称,她于10月18日在某餐厅预定婚宴25桌,由于就餐人员未达到预估人数,当时只开设了18桌酒席,对剩余的7桌酒席商家书面承诺可在2016年1月1日前消费。但当她近日去该餐厅消费时,商家却拒绝兑现,毛女士要求退还剩余餐费,也被商家拒绝。

皋兰路工商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了解,并向餐厅负责人宣讲了《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执法人员调解,最终商家退还消费者7桌酒席费用58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