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第二巡视组:平凉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 涉权色交易

20.03.2015  10:32

    原标题: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平凉市有关方面反馈巡视情况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记者从省委巡视组获悉,2月27日至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平凉市委“五人小组”和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反馈巡视情况。

    巡视组指出,在对崇信县巡视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一些部门、乡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明确;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监督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存在履职不积极、不会履职的问题;有些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打招呼等问题;一些乡镇、部门私自出借财政资金,滞留、挪用专项资金,超限额超范围使用资金,报账审核把关不严,私设“小金库”,漏洞较多;一些乡村干部在征地拆迁、退耕还林、危旧房改造、低保和社会救助等惠农支农资金上,账务不透明,隐瞒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侵吞私分,村干部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增多。在作风建设方面,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铺张浪费和讲排场等问题治理不力;有些部门仍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民生问题解决不够,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多。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考察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存在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各级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需要改进和加强。

    在对华亭县巡视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个别部门和乡镇对“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认识模糊,执纪监督力度不大;“三转”工作不到位,纪检干部兼职较多;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个别部门领导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贪污挪用资金,涉嫌腐败;有些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滞留挪用专项资金、超限额超范围使用资金;有的部门、乡镇和村在落实惠农政策、退耕还林、土地征用补偿、塌陷区搬迁等方面存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欺上瞒下、贪污私分等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少,解决实际问题不够;个别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执法;一些干部精神懈怠、不作为;个别部门领导顶风违纪接受老板宴请,行为失范,造成恶劣影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些部门、乡镇领导在决策过程中过分强调个别人意志,忽视干部群众意见;干部队伍存在结构不合理和断层问题;超编制配备干部的问题依然存在。

    在对庄浪县巡视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的乡镇干部和部门领导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明确,在“3783”责任体系建设上抓得不紧、落实不力;执纪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三转”工作进展不均衡,有些纪检组长配备不强、职责不清,执纪监督问责失之于宽软,查办的案件力度不大;一些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有的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弄虚作假、挤占挪用,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纪违法、贪污受贿;有些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有私自挪用公款,违规支出;在学校项目建设、教学器材购买等方面涉嫌以权谋私;一些村级账务不公开,监管不到位,漏洞较多。在作风建设方面,一些部门领导和基层干部仍然存在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选人用人论资排辈的问题;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管理不够,一些村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明显不足。

    在对静宁县巡视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的落实还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对“一岗双责”观念淡薄,党风廉政建设“3783”责任体系和责任落实上有逐级弱化的现象;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办案力量普遍薄弱,履职能力不足,查办案件较少;在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执法等领域问题较多,个别领导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有权色交易、生活作风不检点等方面的反映,利用职务和影响插手工程建设,个别项目暗箱操作、不招投标、未批先建;违反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私设“小金库”、虚开发票,挪用、挤占和套取专项资金,个别单位甚至冒领离退休干部医疗补贴;惠农资金使用和村干部腐败问题比较突出。在作风建设方面,有变相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问题;部分机关作风懒散,管理松散;执法部门对一些案件久拖不办,答复群众诉求不及时。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个别领导和一些部门存在征求意见不够,选人用人视野不开阔;个别领导插手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空中飞人”“吃空饷”、虚假学历和虚假档案等问题反映较多;村级组织建设需要加强。(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