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法律维权岗”持过期证照 执业咨询几句收费百元(图)
原标题:“委身”招待所,这个“国”字号有“名堂”
“中国妇女法律维权岗”持过期证照执业咨询几句收费百元
“国”字头的维权岗设在招待所。记者 张学江 摄
中国甘肃网7月3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张学江实习生李承阳)在酒店打工时与人发生纠葛,就在李女士和亲戚发愁不知该如何维权时,恰巧在汽车西站招待所门口发现“中国妇女法律维权岗”招牌,遂上楼咨询,临走时对方收取了她们100元咨询费。对此,李女士感到很纳闷,“国”字头的招牌挂在这里,看上去像专为弱势群体维权,没想到事情没解决就收钱。7月29日,记者介入采访时,对方退还了李女士100元费用。
反映:“国”字头维权岗收费
7月27日,李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96555反映,由于她家亲戚在酒店工作时与人发生纠葛,遭受欺侮,对方只支付1800元后便不理睬。她带着亲戚欲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但不知道该怎么找律师,就在她们一筹莫展时,却在途经汽车西站时有了意外惊喜——一个木制的招牌挂在汽车西站招待所门口,上面写着“中国妇女法律维权岗”。李女士和亲戚十分激动,以为找到了“救星”。但她们上去咨询后发现,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心,对方也没有给她们说出具体解决方案,临走时还收取了100元咨询费。
对此,李女士感到很纳闷,她来到七里河区政务大厅查询,得知政府并没有设立过这样的机构。李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头,这样一个“国”字头的维权机构怎么会设立在一个简陋的招待所呢?
采访:证照过期,退还100元钱
接到李女士反映后,7月29日上午记者实地走访,在汽车西站招待所门外,挂着一个“中国妇女法律维权岗”的牌子,记者上楼寻找,在430室门口,有“中国妇女维权岗”标志,同时门口还有“西湖法律服务所”字样。
房间内一名女士正在打电话,还有一名小伙子。他们告诉记者,主任不在。记者看到,室内挂有“中国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岗”,桌上没有任何收费提示,而墙上悬挂的“代扣代收税款证书”颁证日期为2002年10月18日,单位为兰州市七里河华坪街道法律服务所。“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颁证日期为2006年5月10日,执行时限为2006年3月到2008年2月,单位为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法律服务所。另一份“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为复印件,颁证日期为2002年8月6日,单位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华坪法律服务所。
法律服务所怎么会用复印件和过期证件呢?法律服务所墙上悬挂的证照怎么会名称不一呢?对此,这名姓田的女律师表示,自己只是执业律师,具体情况事务所主任不在,无法做出答复。对李女士提出的100元费用,田律师称是当日的法律服务咨询费,经交涉后予以退还。
走访:街道办不知有这个法律所
29日下午,记者从网上查询到西湖法律服务所电话,拨打时语音提示:“您拨打的号码不存在。”下午5时许,记者采访了七里河西园街道,得知以前的华坪街道已改名为现在的西园街道,而他们街道办也没有这样的维权岗和法律服务所设在汽车西站招待所。走访中,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也做出同样的答复,他们没有设立法律中心在汽车西站招待所。
(报料人:李女士奖励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