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争房产杀奶奶 误毒死5岁男童
因担心爷爷的后老伴争夺全家唯一的房产,刚满18岁的小伙潘某用购买的亚硝酸钠注入盒装露露,作为礼物送给“后奶奶”杨某,欲将其毒死,不想却让收废品的老郑年仅5岁的儿子误喝后死亡。昨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未当庭宣判。庭上,潘某称因家境原因20年来一直与父母同睡一张床,毒杀奶奶仅是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
昨日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已满20岁的被告人潘某身着白色长袖T恤和灰色运动裤坐在被告人席上,身高一米八左右的他显得十分纤瘦,甚至有些驼背。被害男童的父亲也参加了庭审,表情十分严肃。
据公诉机关指控,因继承房产问题,潘某产生杀害奶奶杨某的想法。2013年7月至9月间,潘某分别购买了亚硝酸钠和一箱杏仁露,然后在家中用注射器将亚硝酸钠注入杏仁露中。2013年国庆期间,潘某将该箱杏仁露赠予杨某饮用,欲毒死杨某。
杨某饮用一盒后出现身体不适,遂将箱内剩余的杏仁露退回潘某家。潘某自行处置若干盒后,将箱内剩余9盒放置在自家卧室。2014年1月5日,潘某的母亲周某在不知杏仁露有毒的情况下,将剩下的9盒杏仁露扔掉。
拾荒者李女士捡拾后分别赠给许某和杨某某。结果李女士自己饮用一盒后导致中毒,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而许某将毒饮料给5岁的儿子郑某某喝,致其亚硝酸盐中毒死亡。同年1月7日,潘某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匪夷所思的理由
为了拥有独立空间 他买来“毒药”
现年20岁的潘某一直与父母及爷爷奶奶同住在复兴路一6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里。因为虚荣心强,他从来不想让同学们知道家里的情况,而他打算下毒杀害奶奶,不过是想拥有自己的空间,不用再和父母同睡一床。
家境困难 20岁仍与父母同睡一床
潘某的父母都是残疾人,一家人属于低保户。房子是个两居室,爷爷奶奶住其中一间,潘某和其父母住另一间,仅有8平方米。由于空间有限,20年来三人只能挤在一张大床上睡。当公诉人问及与奶奶的关系时,潘某说“表面上没有矛盾”,但日常做饭、吃饭,潘某三口与爷爷奶奶却是分开的。“曾经有亲戚建议单独弄一张床,让我去过道睡,这样就不用和父母挤一张床了,但是爷爷奶奶不同意。”潘某说。
在庭上回答询问时,潘某声音平静,他说,一直以来奶奶对他还“可以”,直到他后来得知奶奶并不是他的亲奶奶,而是爷爷的后老伴时,他对奶奶的态度就变了。
“大概是我十三四岁的时候,有一次爷爷奶奶跟爸爸说,房子是他们老两口的,想让我们一家三口搬出去住。爸爸后来就跟我说了,并告诉我奶奶不是亲奶奶。”潘某称,那是第一次看见爸爸哭。
怕后奶奶抢房产 动下毒之心
“我爸妈一直想申请一套保障房。我爸是汽修厂的喷漆工人,我妈无业,他们又都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我们家当时符合政策标准。但后来我爸涨了一点工资,家庭收入超标了,没能申请上保障房。当时复兴路附近的房价已经涨到1.5万一平方米了,我们根本买不起,就只能住在爷爷奶奶家。”潘某说。
潘某坦言,奶奶其实没跟他争过房产。“我是这么认为,在电视的法制节目中也经常看到后老伴争抢房产的例子。”潘某说,之所以想毒死奶奶,最主要原因就是“特别渴望有自己独立的空间”。“我心理上总有阴影,老和父母住在一起很不舒服。因为家里房间小,我从来不敢让同学来我家。”
上网查资料购买工具试验投毒
法庭上,潘某供述,2013年1月,在动了毒害奶奶的念头后,他记起曾在电视上看到过亚硝酸钠对人身体有害,三四月份起,他通过上网查询得知若服用亚硝酸钠0.2-0.3克就能致人中毒,3克以上则会导致人死亡。
于是,潘某找到一家化工公司,谎称“打翻了学校的实验瓶,想买些补上”骗取了卖家的信任,花30元左右买了一瓶500克的亚硝酸钠。之后,为了将作案工具准备齐全,潘某从药店、超市购买了针管、酒精、棉签、医用手套。潘某称,购买医用手套是为了避免在纸盒上留有自己的指纹,针管是为了把软盒内的杏仁露抽出,并将亚硝酸钠注射进去。
为了不让奶奶察觉,潘某先买了纸盒装的杏仁露做试验。他发现,注射后的杏仁露总是漏,于是又买了502胶水,用来把针孔堵住。试验成功后,他又网购了一箱纸盒包装的杏仁露,“大约一共注射了20克的亚硝酸钠,注射了20盒左右。”
意想不到的结果
5岁男孩误饮毒饮料死亡
2013年初,潘某将该注射过亚硝酸钠的杏仁露一箱赠予奶奶杨某。 奶奶喝了后引发呕吐等症状,就把剩下的退回了潘家。潘某告诉其母亲这箱杏仁露坏了,不要喝。同时,为了不让奶奶起疑心,他将退回的一箱杏仁露放在房间的暖气下,陆续扔过几盒。
某日,奶奶问潘某喝杏仁露有无不适后,他想把剩下的都扔掉,却发觉母亲已经一次性都扔进了楼下的垃圾桶。潘某说,他没有想到被扔掉的饮料会被他人误食,同时,当他得知奶奶没事后,已经决定放弃杀害奶奶。但直到潘某被带走,也不知道有毒的饮料被收废品的郑某5岁的孩子误饮导致死亡。
2014年1月7日,潘某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追究潘某刑事责任。潘某在故意杀人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同时,被害人郑某对潘某也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潘某说,据他所知是70万元。“我目前没有毕业,也没有偿还能力,但我愿意尽我所能去赔偿他。”
对话
北青报:你怎么看待你和奶奶的关系?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关系怎样?
潘某:奶奶平时也会照顾我,但我总觉得和他们关系不是太近。父母与爷爷奶奶的关系也比较平淡,日常也很少说话。
北青报:平时一家人的生活支出是怎样的?
潘某:我父母不会给爷爷奶奶房租,买菜、做饭都是分开的。
北青报:庭审时公诉人告诉你,房子其实是你爷爷和奶奶共同出资买的,属于共同财产,你知道这一点吗?
潘某:我是今天才知道的。
北青报:如果你早知道这一点,还会想毒死奶奶吗?
潘某:不会。
北青报:庭审时你说,当你得知爷爷奶奶想让你们三口出去住后,对奶奶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你的父母和爷爷奶奶有察觉吗?
潘某:有。爷爷奶奶跟我说过一次,说“你爸妈这样(对我们),你不要也这样,遇到叫我们一声儿,你小时候还对我们说一声好”。我父母也感觉到了,但没跟我细说。
北青报:你平时如果产生一些小情绪,怎么去疏解?
潘某:我一般只会去和外人讲,喜欢找网上的陌生人说,和同学很少聊这些。
北青报:当初为什么要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
潘某:主要是想要一个自己的独立空间。还有可能就是怕外人看到我家这种情况,虚荣心太强了。
北青报:和你一起玩的朋友或同学都是什么样的家庭状况?
潘某:相对于我来说他们大部分都比较富有,至少他们都有独立空间。
北青报:20年来你一直和父母睡一张床,会感到难受吗?
潘某:其实在我16岁左右的时候,每天上床我入睡都很慢,我一直在想,要是自己有单独的一小块空间,旁边没有我爸妈该多好。
北青报:有没有想过,今后如何面对你的爷爷奶奶?
潘某:假设时隔多年以后,也许他们会淡化我害他们这件事吧。
北青报:想对爷爷奶奶说点什么?
潘某:这件事我做错了,我不应该因为这些事情剥夺他们的生命。我希望他们能和我爸妈和睦地相处,在一个屋檐下。 (记者 孔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