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委副书记王奋彦带队考核静宁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9.12.2014  14:06

  原标题:王奋彦带领市委考核组对静宁县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中国甘肃网12月19日讯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王雄雄)12月16日,市委第三考核组组长、市委副书记王奋彦带队对静宁县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了重要讲话。

  述职述廉大会上,静宁县委书记王晓军代表静宁县委班子作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和个人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大会还对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

  王奋彦强调,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党建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要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到,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从行动上主动承担起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扎扎实实地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好;二是要把从严执纪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去把握。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必须“严”字当头,把严明的纪律要求摆在突出位置,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三是要把法治观念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去实践。必须牢固树立“依规管党治党”的意识,一方面不断健全完善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另一方面切实抓好已有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真正用法规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

  王奋彦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一定要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切实做到“六个强化”。一要强化担当意识,在深化认识上落实主体责任;二要强化责任分解,在传导压力上落实主体责任;三要强化监督制约,在严格问责上落实主体责任;四要强化作风建设,在正风肃纪上落实主体责任;五要强化职能发挥,在支持“三转”上落实主体责任;六要强化以身作则,在示范带动上落实主体责任。

  王奋彦强调,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是检验工作成效和发现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责任和压力传导的两个重要方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要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确保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一要把握重点,提升检查考核的实效性。要始终牵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在考核方式上不断创新,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把检查考核的督促、指导、纠偏等综合效应真正发挥出来;二要真查严考,确保检查考核的严肃性。要突出导向作用,给被考核单位释放明确的信号,检查考核的评价指标要与“3783”责任体系的具体要求相对应,真查细查、严核实考。三要敢于亮剑,进一步加大惩处问责力度。

  市委第三考核组相关工作人员,静宁县四大班子成员、其他县级领导;县委委员;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主任,县直及省市驻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等约20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