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院喜获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01.12.2016  00:38

      11月25日,天水市召开第七次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天水市检察院被评为“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同时,该院撰写的题为《传播法治正能量,展现检察新形象》经验材料印发大会进行了交流。
      据悉,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将服务法治天水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检务公开相结合,创新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工作简报、天水检察期刊等传统媒介进行宣传的同时,两级检察院率先于全市政法系统做到了市县(区)“两微一端”全覆盖,并充分发挥新媒体短、平、快的平台优势,及时面向社会公开检察政务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
        五年来,两级检察院在《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新浪、搜狐、网易、中国甘肃网、检察新视野等各级各类媒体刊发稿件5000余篇。天水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和头条号新闻客户端自去年9月创建以来,发布法律业务知识、为民服务举措、特色亮点工作、专题主题活动、先进人物风采等题材信息2000余条。同时,紧紧抓住“3.8”、“6.26”、“12.4”等节点和“双联”“大走访回头看”以及举办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在广场等人口密集区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图,拍摄法制节目,开展法律咨询,对群众广泛关注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法制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举办讲座,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传播了法治正能量,展现了检察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