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组织开展全市安全防范大检查

01.03.2016  16:38

      为了贯彻落实天水市委政法委、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强化全市监管场所安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2月23日至2月28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组成10人检查组,对全市9个监管场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安全防范大检查。
        在制定详细检查方案的基础上,检查组深入监管场所一线,采取调阅录像、查看电子和纸质台帐、清监查室、询问在押人员等方式,对监室、食堂、医务所、会见室、禁闭室等进行了全面检察。与监管场所值班领导、监管干警进行交流座谈,听取监管场所工作情况介绍,了解监管场所警力配备、监管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情况。与监管人员谈话,掌握被监管人思想动态,检察组还对派驻检察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了检察,并听取了派驻检察室近三年的重点工作汇报。
      安全防范检查组通过监督检察,对发现的问题当即提出了检察意见和建议:一要严格落实干警值班制度。派驻检察室和监管场所要按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值班人员要确保值班期间在岗在位,保持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 随时掌握监管场所各种情况,全力确保监管安全。二要提升防范意识,强化工作制度落实。要经常进行自行安全防范检察,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了解把握被监管人员思想动态,合理调节被监管人伙食、生活;对在押重点人员加强关注,有针对性地做好谈话教育、疏导沟通,安抚被监管人情绪,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及时落实。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在前面,通过细致的工作落实,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监管安全重大事故和其他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