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成效显著

30.10.2014  12:29

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关于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方面的相关要求,自2012年起,我市开展了为期3年的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

在现场稽查中,我们本着“查严、查细、不放过问题”的原则,按照制定稽查计划、事先告知、实施稽查、文书制作、稽查建议执行和案卷归档六个步骤执行。一是成立了全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稽查内容,明确了稽查方式和程序,分解了工作任务,靠实稽查责任。二是突出稽查重点、逐步拓宽稽查内容,对各县区《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回头看,促进整改落实,全面提高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和执法效能,规范企业环境守法行为,促进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三是加强了稽查人员业务培训,围绕稽查定位、程序、内容、要求、典型案例等,采用集中授课、会议研讨、案卷讲评、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对稽查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为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打牢基础,做到稽查依法有序、精准到位。

通过3年稽查,进一步规范了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程序、制度及方式方法,及时纠正了基层部分执法人员不会查、不深查、现场执法检查走过场等现象,切实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成效。(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