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对燃煤锅炉改造实施以奖代补

01.06.2016  21:02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完成天水市政府2016年度承诺的民生实事,帮助各企事业单位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治理提标改造工作,市政府特别筹措了专项资金对我市燃煤锅炉改造工作进行以奖代补。

这次燃煤锅炉改造的范围包括全市内所有生产、生活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指燃煤改造为使用电、煤气、燃油等清洁能源或高效粉煤,提标改造指对原有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予以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供热用锅炉为4万元/蒸吨,生产用锅炉为2万元/蒸吨,常压锅炉为每蒸吨折算补助4万元。(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