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实施“十大工程”夯实环保工作基础

21.03.2017  16:16

为准确掌握全市大气、水、土壤以及生态环境污染现状,找准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实现精准治污,有的放矢,天水市组织对全市各类污染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在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确定在2017年全面实施污染防治“十大重点工程”,为环保工作深入开展夯实基础。

一是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程。加快秦州热源厂及配套供热管网建设,确保年内投运2台116MW燃煤锅炉。加快燃煤锅炉淘汰进度,对全市40蒸吨以上供热锅炉全部安装除尘、脱硫、脱硝设施,两区城区燃煤锅炉实现“清零”;五县城区淘汰75%以上供热锅炉,其余生产性、经营性燃煤锅炉全部改造或取缔。

二是实施煤炭配送网络建设及散煤治理工程。建成各县区煤炭一级配送市场,合理布局二级销售网络,督促所有煤炭销售网点全部销售合格煤炭,建立销售台账并落实“三防”措施。开展散煤治理。积极推进城中村、棚户区、城郊区域散煤治理,加大无烟块煤补贴范围,坚决禁止“禁燃区”燃煤散烧。

三是实施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工程。加快天然气输送管线及城市管网建设,加快推广清洁能源及公交车、出租车、市政工程车辆清洁能源改造,力争2017年新增天然气用户8万户,新增天然气用量5000万方以上,两区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60%以上,五县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30%以上,城市各类市政作业工程车辆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全市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0%以上。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对45个村、社区1.3万户居民的小火炉、土炕、土灶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四是实施餐饮油烟及机动车治理工程。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和餐饮炉灶清洁能源改造,确保两区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比例达到90%以上,五县达到70%以上;各县区禁燃区内餐饮炉灶、单位食堂炉灶清洁能源改造率达到100%,其它区域改造率达到90%以上。完成全市所有在册黄标车和3000辆以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对市区所有在用渣土车全部安装GPS,加装盖板,建立运行台账,实行挂牌标号管理,落实限行时段和路段。在城区范围全面禁止农用三轮车、摩的等尾气高排放的车辆行驶。

五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与提标改造工程。年内建成成纪新城净水厂和18公里配套管网并投入运行。启动秦安县、甘谷县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工艺提标改造工作,加快各县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两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五县达到83%。每个县区至少启动1处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五县全部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置工程。加快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农家乐和周边居民产生的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六是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及截污工程。在全面完成秦州、麦积两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同时。在各县区分别选择1-2条污染较重的河段、排洪渠进行截污处理,接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

七是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河流沿线、公路沿线规划建设一批垃圾收集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防止垃圾入河。年内各县区至少分别建成投运两个重点乡镇垃圾填埋场,并同步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在每个县区分别设立10个以上的收购点,对农村产生的秸秆进行回收发电。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搬迁或关闭工作,督促两区完成80%、五县完成6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污染防治工作。

八是实施取缔关闭“土小企业”工程。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一律取缔,对符合政策但不能达标排放的砖瓦窑、石灰窑一律进行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关闭取缔。

九是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对全市涉矿企业全面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加强矿山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治理,在各县区分别扶持建设1-2家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矿石开采企业,减少小型涉矿企业乱采乱挖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全面落实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环保措施,年内对该自然保护区内应搬迁居民全部进行搬迁,确保达到保护要求。

十是实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要求。对未经水务和环保部门审批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入河排污口依法进行封堵取缔。科学合理划分河道采砂范围,严肃查处河道违法采砂和河道倾倒垃圾行为,维护河道良好环境。在各县区分别指导扶持建设1-2家大型机制砂企业,进一步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