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加强县级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25.04.2017  20:52
  2016年天水市县级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紧紧围绕以“五项制度、一个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加强与同级金融、财政、农业、工商、科技、畜牧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强督查指导,强化协调服务职能,有力地促进了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积极开展科技培训,培养农村乡土人才。县级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定期的组织相关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深入生产一线通过现场讲解、发放科技资料、举办农民夜校等形式,为广大农户、林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培训,为林下经济产业领域培养了一批精通生产技术的“土专家”。2016年全市林业科技下乡累计次数达301次,培训“乡土专家”82人次,培训各类农民35083人次。
  二是搭建融资平台,着力破解林业经营主体及农户资金短缺的问题。县级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林权抵押贷款在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和发展林下经济中的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林权抵押贷款的有关政策精神知晓率,强化与银行、财政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力度,简化贷款评估程序,将林权抵押贷款与中央财政林业贴息和果树经济林确权办证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有效地减轻了广大林业经营主体及农民的还款负担。加强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组织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农户申报各类林下经济项目,为他们争取到一定规模的生产补助资金,拓宽了他们的融资渠道,增强了他们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信心。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规范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建设。县级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对登记在册的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林业经营主体联合工商、农业、科技部门就如何合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内容进行统一辅导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督促指导帮助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建立和完善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快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民主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以及经营服务体系。
  四是尊重市场规律,稳步推进林权流转。县级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甘肃省集体林权流转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宣传引导,主动为流转双方牵线搭桥。在流转过程中,坚持自愿、有偿、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承包权益的原则,充分遵循市场规律,规范流转行为,确保了林权流转健康有序开展。(天水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