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天安门毛主席像泼墨犯寻衅滋事罪获刑

23.04.2015  12:07

    记者近日从东城法院获悉,去年向天安门城楼毛主席像投掷墨水瓶的孙某,被东城法院一审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4年3月6日12点,42岁的孙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在天安门城楼南侧小广场向天安门城楼毛主席像投掷墨水瓶,造成毛主席像污损。事发后,现场临时采取清场等措施,孙某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据了解,孙某此前曾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于2013年1月4日刑满释放。

    此案开庭时,孙某表示认罪。东城法院认为,孙某无视国法,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孙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处理。故判决孙某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