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敦煌》在美被盗演5年 兰州歌舞剧院维权

17.11.2014  11:35

  上图为正版《大梦敦煌》剧照,下图为盗版剧照。 兰州歌舞剧院供图

  由兰州歌舞剧院创演、有着“可移动的敦煌”美誉的大型舞剧《大梦敦煌》,自2000年4月在北京首演以来,已在海内外演出1000余场,票房收入超过一亿元,成为中国舞剧“多演出、多产出”和“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成功典范,同时也是兰州乃至甘肃省的文化名片。然而,日前兰州歌舞剧院爆出惊人消息,一家名为波士顿天使艺术学校天使舞蹈团(Angel Dance Company)的机构,在美国盗演经典舞剧《大梦敦煌》非法牟利达5年多。为此,兰州歌舞剧院于11月12日发出“大梦敦煌》知识产权、谴责侵权行为的声明" >关于维护《大梦敦煌》知识产权、谴责侵权行为的声明”,要求波士顿天使舞蹈团及所有涉事人员立即停止《大梦敦煌》整剧和片段、原创音乐和其他相关艺术元素的排练、演出或使用。

   波士顿天使舞蹈团 非法盗演牟利达5年之久

  据兰州歌舞剧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舞剧《大梦敦煌》是兰州歌舞剧院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经典保留剧目,先后获得中国舞蹈荷花奖、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大奖、国家保留剧目大奖等舞台艺术领域的几乎全部国家级大奖。该剧自2000年首演以来,已在全国各地和欧洲多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演出1000余场,票房收入超过一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舞剧“多演出、多产出”最成功的范例。

  据初步了解,波士顿天使舞蹈团自2009年6月起至今,在波士顿等地多次公开排演《大梦敦煌》,打着中国舞蹈艺术经典的招牌进行推广,并在“亚美节”等公众活动中大肆宣传。该舞蹈团以15美元至90美元不等的票价公开推销其劣质演出的门票牟利。

  鉴于波士顿天使舞蹈团未经兰州歌舞剧院许可非法盗演《大梦敦煌》,侵犯了兰州歌舞剧院及全体创作和演出人员的知识产权,破坏了《大梦敦煌》的声誉,也侵害了兰州歌舞剧院的经济利益,兰州歌舞剧院于11月12日发出“大梦敦煌》知识产权、谴责侵权行为的声明" >关于维护《大梦敦煌》知识产权、谴责侵权行为的声明”,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强烈要求波士顿天使舞蹈团及所有涉事人员立即停止《大梦敦煌》、包括《大梦敦煌》的整剧和片段、原创音乐和其他相关艺术元素的排练、演出或使用,向兰州歌舞剧院做出公开道歉,并承诺不再继续侵犯兰州歌舞剧院及全体创作和演出人员的相关权利。

   兰州歌舞剧院 从未向国内外机构授权移植改编

  兰州歌舞剧院在声明中明确表示,该院从未向国内外任何社会机构、艺术团体及个人授权移植、改编、演出《大梦敦煌》的整剧及片段,或允许使用其中的音乐、舞美、服装、人物造型、灯光效果、道具等主要艺术元素。任何未经许可的排练、演出或使用等行为都属于对兰州歌舞剧院艺术作品知识产权的严重侵犯。兰州歌舞剧院是舞剧《大梦敦煌》的唯一创作演出单位,从未在美国境内以任何形式演出《大梦敦煌》,凡在美国出现的以《大梦敦煌》为名的演出均为假冒伪劣,请观众明鉴并坚决抵制。波士顿天使舞蹈团盗演的《大梦敦煌》,以及署名为克克、克林、牛晓林、王飞儿、李尹、李黎等所谓主创人员,均与兰州歌舞剧院无任何关系。

  声明还提出,从目前搜集到的录像资料来看,波士顿天使舞蹈团盗演的《大梦敦煌》,水平之低下,品质之恶劣,制作之粗糙,令人无法忍受。其盗演不仅破坏了原作的品质和声誉,严重误导了美国观众对中国舞剧当代艺术水平的认知,也给中国舞剧艺术和艺术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兰州歌舞剧院目前正在积极运作《大梦敦煌》的美国市场演出,将让真正代表中国艺术水平的精湛演出“走出去”,让美国观众切实感受中国舞剧艺术的魅力。

  据悉,兰州歌舞剧院将视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索取损害赔偿,本报将对事态发展继续进行关注并跟踪报道。

  原文标题:《大梦敦煌》在美被“克隆”盗演5年

  波士顿天使舞蹈团借其非法牟利,兰州歌舞剧院发声明要求停演道歉

  原文链接:http://www.lzcbnews.com/html/2014-11/17/content_2964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