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政府出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暂行办法

31.08.2016  01:05

  为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规范审计整改报告工作,近日,定西市出台了《定西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对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每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上一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每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上一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计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

  《办法》规定,市政府应认真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实施监督的意见,并按规定时限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同时要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纳入政府督查和考核范围,督促各部门、各县区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决定。审计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供稿:定西市审计局 赵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