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多举措推动校企新型研发平台建设 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可获双向补助
06.03.2018 00:52
本文来源: 科技厅
“四主体一联合”新型校企研发平台建在校园内或校园附近,教师不离开校园即可进入企业兼职。平台围绕企业技术需求,联合高校开展技术攻关。企业作为投入主体,与高校按照一定比例联合建设新型校企研发平台,以企业法人形式市场化运作,省级科技计划将根据绩效给予补助支持。
为推动“四主体一联合”新型校企研发平台建设,陕西省支持企业依托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中心,设立联合基金,省财政按总额20%的比例出资支持;新型研发中心按照需求导向原则自行确定研发项目,在陕西省科技厅备案即可;对就地成功实施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双向补助,根据产业化规模和纳税总额,给予成果供给方和吸纳方总额合计3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后补助或贷款贴息;鼓励高等院校、研发机构成果完成人创办企业,可按其现金出资额度的20%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
在此基础上,陕西省将支持“四主体一联合”新型校企研发平台深入发展,使其从“非法人实体的高校内设科研机构”发展成“为发起企业服务的法人实体科研机构”,最终成为“为整个行业服务的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模式”。同时,陕西省将探索构建“新型校企研发平台+校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种子天使基金”的深度合作模式,通过“四主体一联合”新型校企研发平台,推动高校院所科研平台开放共享,为中小企业研发提供服务。
(来源:陕西省委科技工委、陕西省科技厅)
本文来源: 科技厅
06.03.2018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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