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海宏郑重声明:因受人蒙蔽假冒民意进行虚假签名

28.08.2015  17:00

  本人段海宏,男,汉族,1970年11月20日出生。甘肃省敦煌市人,家住甘肃省敦煌市阳关镇龙勒村26号。系敦煌市阳关镇农家园业主。身份证号码:622103197011206519。现就2015年5月22日人民网甘肃频道刊登《读者来信反映敦煌市政府行政违法执法等问题3则》一文、人民网甘肃频道2015年7月30日刊出的《关于敦煌三封读者来信的记者调查》一文,经本人认真核实报道内容和了解事实情况,郑重声明如下:

  2015年5月中旬,本人受敦煌市飞天科技生态园厂长王永斌的鼓惑、教唆和蒙蔽,在王永斌制作提供的《阳关50余名村民联名请愿书:敦煌西线旅游线路修建甩开沿途村镇,政府投资道路成为个体老板的专用道》的信件上,以本人名义代表村民,并组织本人亲属和农家园员工假冒阳关镇龙勒村一组57名村民姓名进行了虚假签名,炮制了虚假材料。2015年5月22日,人民网甘肃频道将该文章与其他两篇文章以《读者来信反映敦煌市政府行政违法执法等问题3则》为题进行了刊登。光明网、新华网、中国网、东方网等众多国内知名网络媒体进行了转发、刊载。事后,经阳关镇政府及公安机关调查,敦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5月23日公布了调查回复后,本人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事后王永斌等人又对本人威逼利诱,要求本人根据他们事先起草好的材料誊写了一份“自述材料”,即2015年7月30日由人民网甘肃频道刊出的《关于敦煌三封读者来信的记者调查》一文的附件3“段海宏亲笔书写的自述材料”。

  一.本人假冒民意进行虚假签名的《阳关50余名村民联名请愿书:敦煌西线旅游线路修建甩开沿途村镇,政府投资道路成为个体老板的专用道》,以及《关于敦煌三封读者来信的记者调查》附件3完全是在敦煌市飞天科技生态园场长王永斌的鼓惑、教唆、蒙蔽和诱导下以本人名义发表的虚假材料,与事实严重不符。

  人民网读者频道两次报道中就本人信中所说的“个体老板专用道”,即2015年7月30日人民网甘肃频道《关于敦煌三封读者来信的记者调查》附件2“西线旅游道路分辨图”所指玉门关到阳关的道路,是在敦煌市阳关博物馆建立之前就存在的道路,现由政府主导与规划进行改造,与敦煌市阳关博物馆及其负责人毫无关联。

  二.本人信件中对敦煌市阳关博物馆及其负责人的恶意攻击和诽谤的内容,完全是王永斌冒充和利用本人名义的捏造事实,是别有用心的人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的恶劣行为。本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充当了别人的打手,严重损害了敦煌市阳关博物馆及其负责人的名誉。

  对此,本人向受害人——敦煌市阳关博物馆及其负责人表示诚挚的道歉。

  此声明为本人的真实意思,也代表本人在此事上的最终态度。若有人仍继续利用本人名义做出与本声明不符的报道或意见表示,本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本人声誉。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海宏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