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芳:基层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

16.04.2016  12:36

  赵淑芳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六次全会上宣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基层党员干部直面群众,身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的第一线,是维护党和政府权威的最直接代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让反腐正风给百姓带来获得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必由之路。基层的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主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和规矩是党的生命线,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基层党员干部要主动做到明边界、知趋避、守底线。首先要牢记基本的党纪党规。要认真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从入党誓词、“四个服从”、党员义务、党的“六大纪律”等最起码的基本常识开始,彻底改变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不了解、不熟知、不精通党章和党纪党规的现象,尤其是要加强对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学习,切实做到明边界。其次要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针对准则和条例中规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把自己摆进去,严格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要注意“小节”,从“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等小事情做起,坚决守住底线。

  主动提升能力素质。做好新时期基层工作,既需要思想认识和工作热情,更需要有驾驭能力和工作本领。基层党员干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必须在夯实本领提高能力上下功夫。一是提高引领新常态的能力。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基层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勇于直面和解决新常态下的新矛盾新问题,着力改变和破除陈旧的思维逻辑、不合时宜的方式方法、利益固化的藩篱障碍,顺势而为、因势而变。二是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基层党员干部要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在重大决策、重要审批、重点监管过程中,适时开展必要的法律咨询,善于听取法学专家或法律工作者的意见,确保依法行使权力。生活中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主动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为群众树立榜样,作好表率。三是提高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基层党员干部应主动作为,做“十三五”发展的“带头人”。

  主动贯彻“三严三实”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狠抓作风建设,“四风”问题有所好转,但“软腐败”“微腐败”和不作为的现象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存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基层党员干部要主动转变作风,自觉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做到清正廉洁,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彻到作风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基层党员干部要发扬“马上就办”和“真抓实干”的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坚决杜绝“在岗不履职、在位不做事,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良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基层党员干部要恪守清正廉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规矩、制度办事,摈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做到在各种诱惑面前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把得住操守,廉洁执法、规范用权。

  (作者 赵淑芳 单位:甘肃省直机关工委)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