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考评工作

07.06.2016  20:3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5月13日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暨转移支付绩效考评工作推进会议,生态处张军处长于近期对张掖市、庆阳市、平凉市、陇南市、酒泉市五个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要求。

分别召集上述五个地区所属各县、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本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暨转移支付绩效考评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省环保厅孙玉龙副厅长、省财政厅陈牧原副厅长在5月13日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及省厅关于环保部对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张军处长就此项工作再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5月13日推进会及此次座谈会精神,会后要及时汇报,查缺补漏,认真研究,坚决贯彻;二是要逐一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此次2016年环保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指出的具体问题,要逐条梳理,及时反馈,确定专人逐条逐项进行督办,督促有关地区和单位认真抓好落实,限期进行整改;三是要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形成推进考核工作的合力,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与我省转移支付绩效考评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