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04.12.2015 19:25
本文来源: 发改委
甘发改环资〔2015〕1274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建设局,兰州新区经发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建科〔2015〕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印发<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491号),现转发你们。
请你们根据《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调查掌握余热资源利用情况,深入开展余热资源和热负荷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梳理本市州相关行业余热资源的种类、品质、数量、连续性、稳定性、分布和利用状况,准确掌握本地供热需求现状,形成文字材料并于12月底前报我们,以便后续工作开展。国家将在2020年前底实施余热暖民示范工程,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提前做好组织谋划工作。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赛勇 0931-4609446 [email protected]
省建设厅 王燕 0931-4609730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请从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3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4.12.2015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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