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扎实开展城乡低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回头看”活动

19.07.2014  23:5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和全市重点民政工作推进会议及省长助理、市委书记夏红民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县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成果,建立城乡低保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近日,环县召开了城乡低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回头看”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了城乡低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这次城乡低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回头看”活动为期三个月,从7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着重从“七个检查”入手,重点对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宣传有死角、政策执行不严格、人员配备不充实、部门联动不健全和档案资料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彻底清理清查和集中整治。

一是检查政策宣传是否到位。 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环政办发〔2014〕41号)要求,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内容是否全面准确;宣传阵地是否设置到位;宣传形式是否通俗易懂;宣传覆盖是否做到不留死角,尤其是困难群众对救助政策申请条件、救助程序、保障标准、个人补助金额、救助资金发放渠道是否清楚。

二是检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 检查城乡低保是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规定;低保对象确定是否进行家庭收入核查,是否召开了听证、评议会议,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地点、内容、期限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城乡低保是否严格遵循“个人申请、集中受理、入户核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救助工作程序。

三是检查保障对象是否准确。 检查城乡低保收支核查是否准确,城市低保要严格按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有关规定,准确确定保障对象,农村低保要以乡镇干部为主体,深入村组,采取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形式,全面核查其家庭户籍、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按照保障对象150%的比例和“3+1”综合测评的办法对贫困家庭进行倒排序,严格从倒排序农户中产生保障对象,该退出的退出,该纳入的纳入;检查农村低保规定的“九不准”人员是否纳入低保,采取信息比对、邻里访问、调查评估等多种方式,清理清查是否存在规定的九种人员享受低保现象;检查是否按照农村贫困家庭倒排序确定低保对象,合理区分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

四是检查资金发放是否及时。 检查城乡低保资金是否按省、市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是否有低保资金滞留、挪用现象,城市低保金是否按月、农村低保金是否按季度进行社会化发放。

五是检查档案资料是否完善。 检查县、乡、村、户档案是否按规定要求完善归档;检查农村低保清查整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回头看”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是否完善,是否按照集中整治方案要求精简了低保对象档案。

六是检查基础工作是否落实。 检查是否落实了乡镇民政工作站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是否足额配备了乡镇民政工作站力量;是否配备了一村一低保专干;驻村政务服务站是否开展贫困调查活动,是否办理社会救助业务。

七是检查低保政策执行是否严格。 检查城乡低保集中整治方案中涉及的优亲厚友、分户拼户施保、低保金代领扣还贷款扣缴应缴款项、平均分配低保金、搭车收费、暗箱操作、轮流坐庄、将征地拆迁人员集体纳入保障范围、平衡解决矛盾、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及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的其它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彻底整改落实;对集中整治活动中清理的违规保障对象是否做到应退尽退,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漏保、错保对象是否进行了及时调整,对违规违纪人员是否进行了严肃处理。(环县民政局  陈金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