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院“六个坚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7.03.2015  20:35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司法公信力,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全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该活动以“六个坚持”为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先导。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严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二是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坚持问题导向,从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部门和干警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方面入手,切实把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找准。要紧紧盯住部门和自身的问题不放,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下大气力予以整治,带动和促进全院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三是坚持以严格执行法律为基础。要把坚决贯彻、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四是坚持以提升执法能力为核心。规范司法的核心在人,必须在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上下功夫。要更新司法理念,引导全院干警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五是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保障。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密衔接起来,本院部门以上领导干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既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司法作风建设,共同促进司法规范化,真正做到严抓落实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六是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支撑。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将检察权行使的过程和方式公开化,加大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曝光力度,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有特色的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