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拟定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预警信息
11.09.2015 07:46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任何单位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省政府法制办日前拟订《甘肃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并通过甘肃法制信息网(www.gsfzb.gov.cn)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广大读者社会公众可在9月22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邮寄信函至: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 ;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办法(草案)》指出,地震预警是指利用地震监测台网、设施及相关技术,建立地震信息自动快速处理系统,当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在地震波到达之前,向一定范围可能遭受破坏的地区提前发出地震警报信息。地震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授权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发布,任何单位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记者梁峡林)
( 编辑: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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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15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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