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透露哪些反腐信号?
记者梳理发现,仅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中纪委网站发布的34份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中,11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多地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释放出哪些反腐信号?
“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暴露出‘一家两制’‘官商一体’情况突出,群众反响强烈,到了必须治理的时候。”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父子上阵、夫妻联手、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戴白手套”“收黑钱”,被中纪委点名“全家腐”的落马官员并不少见。仅在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中纪委网站发布的34份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中,有21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11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从目前多地公布的新规来看,各地均将规范配偶子女经商的约束范围界定为局级以上干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管住决策层的领导干部,是对权力更有力的约束。
在已出台的试点方案中,领导干部级别越高,对配偶子女规范经商的要求越严格。北京和上海都规定,省部级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
专家表示,时隔30多年,中央再次在上海试点,又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四地进一步试点,是因为一段时间以来,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制度的纠错能力弱。立规立法只是第一步,关键还得看执行力和监管力度。
记者梳理发现,已出台规定的试点地区都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督查力度。
北京、上海、重庆等地都把拟提拔干部作为监管重点,严控腐败增量。上海提出,凡是不符合规范的干部,不会被列入考察和提拔人选的范围。北京要求,在干部提拔、转任重要职务、换届、后备干部考察等工作中,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点查核。为防止“名退实不退”,重庆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先规范后任职,否则不予提拔。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