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发挥地方志在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15.09.2014  10:24

  李振宇

  地方志,也称方志,是全面系统记述一定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源远流长的地方志堪称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瑰宝”,传承着中华民族丰富而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成绩显著,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们需要进一步加深对地方志的认识和理解,更好地传承和发扬编纂地方志这一文化传统,发挥地方志在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编纂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优秀文化传统

  地方志所载大量地情,堪补国史之阙,早在古代便被称为“一方之全史”,在保存历史、鉴古知今,明察地情、裨益民生,褒正抑邪、教化风尚,乡土亲情、民族认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历来被视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

  经久不衰地编纂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如果以周初的“古国史即古方志”算起,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若从汉代的“图经”算起,至今也有2000多年的历史。而隋、唐确立史志官修制度以来,历代都把修志作为一种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对修志进行统一规范,至宋代大体定型,及清代达到鼎盛。

  千百年来,地方志编修代代延续,连绵不断,产生了难以精确统计的方志著作。据统计,仅国内大陆至今尚存的府志、州志、县志、乡土志、卫所志等各类志书,就有近万种之多,共11万多卷。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对传承中华文明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地方志是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信息载体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编地方志的成果展示说明,地方志与一个地方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甚至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资治。“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读志、用志、修志,历来是地方官员工作的重要内容。南宋时期,朱熹赴任江西,下车伊始,就问迎接官员图经(志书)带来了没有?“下车问志”成为美谈。我们党历来重视编修和利用地方志,把搜集和研究地方志作为了解中国国情和地情的重要途径之一。而今地方志已成为地方领导干部的案头必备之书,不仅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兴建大型项目提供依据,还为开发地方资源、拯救传统工艺和恢复历史景观提供线索,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牵线搭桥。

  存史。地方志保存一地史料,是“一方之全史”,也是“一方之信史”。因此,地方志往往被史学家看作从事地方史研究和国史研究的珍贵史料,“补史之阙,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唐代云南地方志《蛮书》,是宋祁撰《新唐书》、司马光著《资治通鉴》中记载南诏历史的主要依据。清初顾炎武在查阅1000余种地方志的基础上撰写了《天下郡国利弊书》。由于地方志中记载着一地物质生产和经济活动等关系民生的重要资料,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有关部门即从历代方志中收集材料辑成《祖国两千年铁矿开采和锻冶》《中国古今铜矿录》;中央气象台亦利用大量方志材料辑成《五百年来我国旱涝史料》。

  教化。古人云,“史志之书,有裨风教者,原因传述忠孝节义,懔懔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地方志更是一个地方的地情书,对普通百姓来讲,是了解家乡、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生动教材,是联系人们乡土情感的重要纽带。自新地方志编修出版以来,大量海外华人、华侨通过家乡志书,回国寻根问祖,联络亲人,投资兴业,资助教育。实践证明,地方志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增强民族认同感、凝聚民族力量有着独特作用。

  三、甘肃新编地方志的成就与发展

  甘肃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编纂规模之大、涉及领域之广、记述跨度之长,是甘肃文化史上的壮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地方志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省长任主任、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主任,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及市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作为省政府地方志工作职能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地方志书编纂、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史志资料开发利用等项工作。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都有地方志工作机构,有专、兼职修志人员1000多人。第一轮修志中,规划编纂的省志专志72卷、市(州)志10部、县(市、区)志83部已全面完成,总计165部(卷)、近两亿文字、1万多幅照片,在甘肃历史上第一次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地方都有志书的局面。全省第二轮修志于2004年2月启动,规划编纂的14部市(州)志书已出版4部,终审1部;85部县(区)志书已出版32部,终审6部;72卷省志已出版6卷,终审5卷。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地方志工作提升自身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根本途径和必然要求。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开创了依法修志的新时期。2009年,甘肃省政府颁布了《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2013年4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全省地方志编修工作初步形成志(三级志书)、库(数据库)、馆(方志馆)、鉴(年鉴)、用(服务开发)、刊(方志期刊)、网(地情网站)、会(地方志学会)、研(理论研究)九业并举的一项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以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战略平台、推动文化大省建设的宏伟目标,这为全省广大修志工作者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盛世修志,机遇难得。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及广大修志工作者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深刻理解省委关于文化大省建设的新决策、新举措、新要求,切实认清自身肩负的历史使命,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为的姿态,扎实苦干,攻坚克难,编纂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品佳志,为甘肃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为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作者系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