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警车违规问题专项督察行动

17.06.2015  14:05

  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警车违规问题专项督察行动

   中国甘肃网6月1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王晓刚)甘肃省公安厅决定从6月15日起至年底,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警车违规问题专项督察,有效治理社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警车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违反交通法规开霸王车、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等“不严不实”问题,树立公安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此次重点督察对象是全省公、检、法、司、国家安全机关制式警车,以及城管、运政稽查、保安公司、医疗救护等单位违规安装警灯警报器的车辆。重点查处警车不按规定喷涂外观标识,不悬挂号牌,转借、挪用、套用警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警车号牌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警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警车不按期年检、不按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使用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已达强制报废警车不办理报废注销手续,仍上路行驶;民警驾驶警车不按规定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人民警察证、不着制式警服,辅警人员驾驶警车不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警车准驾证;驾驶警车执行非紧急任务时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闯单行线逆行、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排队等候、违反标志标线规定行驶、超速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规定,不服从交通警察管理;警车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前、禁停区域违规停放;违反“八项规定”使用警车;城管、运政稽查、医院、保安公司、工程救险等单位车辆违规安装警灯警报器等行为。

  甘肃省公安厅要求,专项行动期间,每月由各级督察部门牵头组织一次集中督察,同时,不定时在繁华路段、十字路口、高速公路出口设卡检查;交警部门要结合路面执勤,对发现警车违法违规问题能够现场纠正的现场纠正,不能现场纠正的,责令警车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问题逐车登记;要充分利用电子警察等信息系统追踪检查,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由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对城管、运政稽查、医院、保安公司、工程救险等单位车辆违规安装警灯警报器的现场予以拆除。

  对专项督察发现公安机关警车的违规问题,市(州)督察部门每月上报厅督察总队,并在全省通报。对发现违反“八项规定”使用警车等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其他单位警车违规的,由交警总队每月抄报车辆所属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发现的警车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认真登记、如实上报,不得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私自消化。对路面督察发现和非现场执法设备抓拍的警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律录入系统,不得变通处理,对驾驶人一律按规定予以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