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京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中国环境报记者郭薇北京报道 7月9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北京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为这部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打好基础,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北京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北京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到北京水泥厂、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南部中心、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北京热力集团、北京百得利汽车公司、中国石油化工北京燕山分公司等,对粉尘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减排、老旧车辆淘汰过程、流动污染源排放与控制、清洁能源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有机废气治理、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学者、环境执法部门、企业负责人等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及完善法律的意见建议。
沈跃跃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表示肯定。她指出,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对燃煤、机动车、工业和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首都经济布局、发展清洁能源替代、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提高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好的经验。但是大气污染形势仍然严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亟待解决。要树立艰苦奋斗、长期作战的思想。她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从促进首都发展、建设首善之区的高度,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区域联防联治,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要创新发展观念、路径和办法,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生态发展的路子。
沈跃跃强调,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从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角度,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北京大气环境质量的好坏,不仅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事关首都的形象乃至国家的形象。要明确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共同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社会氛围。
沈跃跃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和配套法规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科学治理经验,抓住关键问题,修改完善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云龙,全国人大常委、环资委委员杨卫,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杨庚宇、蒲长城,全国人大代表陈军、王小珂,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