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土豪”并非小平同志“先富论”的本意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点项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完成新一轮修订,推出第3版。一些词语的新义项、新用法也被增补到新版中来。比如,“土豪”原本是指“旧时地方上的豪强,即农村中有钱有势的恶霸地主”。然而,随着“土豪”这个词语网络新义的流行,第3版在修订的过程中也补充了新的义项,即“今也指富有钱财而缺少文化和正确价值观的人”。(8月27日《重庆晚报》)
“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邓小平同志“先富论”的核心内容。可是很多人在理解小平同志原话时往往忽略了当时的语境和小平同志的出发点,于是在现实当中就会出现曲解和误读。其中, 很多人只注意到了前面这半句话,却忘记了后半句,即“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当今社会之所以在公众层面存在某种程度的“仇富”心理,就是因为“先富起来”的这部分人是以让更多的人贫穷、牺牲更多的人的幸福感为代价的。
像香港的“太子辉”,四川的刘汉刘维黑社会集团,这些人无疑是30年来改革开放政策的最直接受益者,他们不但没有做到“先富带后富”,相反却是一边在谋取巨大的经济利益,一边干着违法乱纪、欺压人民、侵吞国有资产的勾当。这些土豪、暴发户为了让自己“商业帝国”的利益“合法化、持续化”,他们利用各种漏洞,运用各种手段展开官商勾结,甚至干脆给自己套上“政协委员”的光环。于是这种显赫的政治地位成了他们包藏祸心、祸国殃民的保护伞和烟幕弹。
可见,“土豪”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当中有了新解,这不仅仅是工具书内容上的丰富和革新,同时也映射了当年小平同志“先富论”在现实理解和运用中的某种偏差和尴尬。于是人们不禁要问,小平同志“先富论”的本意究竟是什么?究竟应该允许那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呢?这种富裕仅仅是单纯经济建设、物质文明方面的增长吗?先富起来之后怎么办?怎样引导先富带后富呢?邓公小平为中国人民的小康社会指了一条明路,后人理当依据中国的实际,遵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理解小平同志“先富论”的本意和深刻内涵。
太子辉“伏法”,刘汉刘维黑社会集团被连根拔起,就是对这种土豪、暴发户“先富模式”的彻底否定。俗话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依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致富决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实现的,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业产业做大做强有其特定的规律,那些在短短几十年,甚至十几年内就能建立起自己庞大“商业帝国”的人们,如果不存在钻法律的空子,寻政策的漏洞,断然不可能这么快就膨胀起来,甚至是“一夜暴富”。他们或欺行霸市,或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无所不用其极,用血和肮脏的东西完成其资本的“原始积累”。
权力寻租、官商勾结之所以可能,就是因为官员在“唯GDP论”的政绩焦虑中和“有钱人”达成了某种共识,在他们眼里,有钱人就是那些帮助他们出政绩、助推自己“官运亨通”的贵人,而对方究竟是不是“缺少文化和正确价值观”已然并不重要了。于是官员们“傍大款、抱粗腿”的现象也就见惯不怪了。由此可见,当商人的利益和官员的职务升迁“挂钩”之时,地方官员们对“先富论”理解和执行上的偏差便再也拦不住了。
小平同志的“先富论”有其理论上的高瞻远瞩,以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透彻把握。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之下,鼓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是“先富论”的大前提。我们说“共富”是目的,“先富”是路径,“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讲的虽然是经济指标,可一个“带”字凸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尤其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不是西方国家那种你死我活的竞争,而是既鼓励效率与竞争,又提倡互利合作、互帮互助的社会伦理价值。显然,小平同志所期望将的“先富“,应该是对于有条件的地方,经济基础比较好的地方的,技术水平比较高的地方,不能由于条条框框的存在而限制其发展。
所以,对于党内,包括社会上那种从自身利害得失出发,对小平同志“先富论”作有意无意的曲解和误读的想法和做法,甚至于为了达到小部分人的目的,不惜牺牲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惜让国家蒙受损失的行为,应该予以坚决的纠正。决不能让那种表面看上去“一部分先富起来了”,貌似和小平同志的表述相吻合,可实质上却是“以另一部分人持续贫穷为代价”的现象疯涨。
官方词典将“土豪”界定为“有钱没文化的人”,事实上所言说的已经不仅仅是那种“富了口袋穷了脑袋”的现象,更要命的是他们“缺少正确的价值观”。让精神颓废、信仰迷失、价值观扭曲的“土豪”出彩,势必会让那种腐朽、没落的价值观沉渣泛起,挤压正能量的空间。像郭美美“炫富”,“我爸是李刚”,娱乐圈“吸毒”成风等等,与之相反那些“最受关注乡村教师”并不怎么受关注,道德模范孤军奋战,英雄流血又流泪,老人倒了不敢扶却成了尴尬了国人的社会现象。
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之际,将“土豪” 的新义项补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很有现实意义,至少能够引起国人对“先富论”的反思,也不失为一种对伟人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