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召开我省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会议

10.12.2014  15:08


12月9日,为了解甘肃省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自查清理工作情况,部署甘肃省重点地区实地核查工作,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在兰州组织召开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会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专员段怡春主持会议,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蒲志强汇报工作。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专员唐正国、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钟义、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兰州市副市长牛向东、武威市副市长杨德智等出席会议。

会上,牛向东、杨德智分别汇报了兰州市、武威市专项督察自查清理的组织实施、自查清理数据梳理及问题整改情况。

唐正国在讲话中要求,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准确把握中央精神,严格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努力,落实好专项督察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分管领导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落实专项督察自查清理和整改的责任,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按要求纠正整改到位。二是从严要求,强化整改。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握好这次专项督察的政策界线和进度安排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整改,争取主动。三是宣传引导,健全制度。认真梳理总结地方节约集约用地的制度建设情况,切实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当前和今后宣传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典型地区、典型做法的总结、交流和宣传。四是互相监督、勤政廉政。全体督察组成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差旅管理等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切实改进作风。

蒲志强在汇报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土地管理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广泛宣传,使节约集约用地成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和共同理念,着力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严格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快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新模式。一是强化规划计划统筹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筹和引导作用,合理确定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结构、时序和布局。  二是从严从紧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充分发挥预审前置把关作用,在可研审查阶段即要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用地标准,不符合的不予通过用地预审。三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大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力度,逐步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使土地市场更趋规范有序,土地资产价值得到不断显化。四是鼓励用地单位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闲置土地处置、废旧村庄宅基地复垦等工作。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通过厂房加层、改造和用地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容积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以促进企业集约用地。五是建立节约集约监管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违法违规行为预警、核查、反馈和督办机制,进一步强化供后开发利用监管力度。

蒲志强指出,今后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借“三规合一”和规划修编的机会,科学合理核定各地的用地规模,从源头上实现规划管控的目标。二是力争明年初由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土地投资强度、批供时限、闲置土地处置等内容,使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升到新的制度层面,更加具有约束力。三是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各相关部门配合支持,严格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八项制度,尤其在开竣工环节增强执行力,使监管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四是着力推动此次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细化具体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集中力量,抽调专人,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超标县(市、区)进行深入的专项督查,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逐宗清理闲置土地,切实促进批而未征和征后土地及时进入供地程序,有效促进土地消化和盘活利用。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督察组全体成员,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武威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督察会议现场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专员段怡春主持会议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专员唐正国讲话

蒲志强厅长汇报工作


(厅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