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禁土地流转“非农化”

22.10.2014  16:17

  近日,

  对社会关注的工商企业下乡问题,

  通过三权分置引导土地流转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

  据韩长赋介绍,

  韩长赋说,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最终让农业经营有好的效益,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培养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此,

  坚守土地流转底线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比2008年底提高20个百分点。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介绍,近几年农业领域中普遍出现了地方政府支持、扶持资本下乡的情况,流转土地面积越大,财政补贴越多,严重忽视了当前仍然耕种绝大多数土地的经营自家承包地的普通农民。

  “如果不重视分散的普通农户的需求,而将主要资源、政策、话语都服务于所谓新型经营主体,就可能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进一步削弱当前为普通农户提供的最低限度的生产服务,从而导致普通农户的破产。”贺雪峰表示。

  韩长赋说,随着流转规模的扩大,土地流转也呈现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发展态势。流入方仍以农户为主,但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比重逐步上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地方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片面追求流转规模、比例,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有的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比较突出。”对此,中央曾多次明确表示,鼓励和支持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生产,遏制“非粮化”,严禁“非农化”。决不允许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

  针对上述问题,